从火灾风险等级,看安全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附误区分解!
发布时间:2019-08-12
为方便理解,我们按火灾危险程度,将室内房间等视为危险区域,疏散走道视为次危险区域,前室和疏散楼梯间视为相对安全区域。疏散路径的基本确立原则如下:
一、疏散路径的确立,应以“危险区域”→“次危险区域”→“相对安全区域”→“室外安全区域”为基本原则,这是所有安全疏散路径应该遵行的基本准则,是安全疏散设计的基础: 1、图示1建筑需要两个安全出口,分别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两端,是合理的疏散方案; 2、图示2将本建筑的右侧部分房间走道合并,左侧部分的疏散走道需要通过危险区域(合并后的房间)才能进入右侧楼梯,实为无效的疏散路径,导致左侧区域只具备一个有效的安全出口,应予禁止! (图示2) 三、同理,进入前室或疏散楼梯间等相对安全区域后,就不应再进入走道等次危险区域: 图示3的户门直接对前室开放,不应再进入走道等次危险区域,本图示的建筑,应视为只有一个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