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原则及要求-《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09
石峥嵘:《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汽车库是否设置分散充电设施,可参考本标准执行;设置分散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应按本标准执行。
一、《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是否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以及既有停车位是否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均可参照本标准 3.0.2等规定执行:
分散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停车位分布进行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0.2 )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3、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
二、配建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应按本技术标准执行。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针对内燃机汽车(参见定义:2.0.1、2.0.2、2.0.3),并不完全适用于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与内燃机汽车明显不同,必须采取合适的防火处置措施。因此,配建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应按本标准执行。
三、同理,预留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汽车库、停车场,也应按本标准预留相关要求的建设安装条件。
四、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颁布的地方标准,宜参照本标准执行或综合参照本标准执行,以相对较严要求为准。
五、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颁布的地方标准,可参照地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