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的底层停车库,防火规范的适应原则及处置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20
石峥嵘:设于住宅建筑的底层,供每户使用的停车库,其防火规范的适应原则,可分两种情况处置:
二、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车位,如仅供每个户型专用、不与其他户室共用疏散出口,且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能完全分隔,不同住户的车位不需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则不需要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3的要求执行: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5.3条的规定。